电视购物中的消费者权益保护
2011-03-15分类号:D923.8;D922.294;F724.6
【部门】南京农业大学法律系 南京农业大学农业与农村法制研究中心
【摘要】电视购物是利用电视媒介等渠道为顾客传达商品信息,消费者通过电话或互联网进行订购并接受配送到家服务的无店铺营销模式。电视购物中的虚假广告、产品质量低劣、售后服务差等问题突出,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该文认为,应明确电视购物、电视购物广告的性质,并对电视台的地位和责任进行认定,以保护电视购物消费者权益。有关方面应当采取一系列措施,如增加"后悔权",保护消费者隐私权以及改善电视购物消费环境等。
【关键词】电视购物 电视台 后悔权 消费环境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现代经济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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