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经济学视野下的违约归责原则
2011-07-28分类号:D923.6
【部门】宜宾学院政府管理学院
【摘要】法经济学分析表明,由于注意标准模糊,过失责任规则可能导致无效率和不公平的结果,违约归责应采用具有共同过失抗辩的严格责任规则。鉴于违约责任的特殊性,应利用可预见性规则和守约人减损义务规则,将守约人的过失限定在不适当地扩大违约损失这种特殊情况。这不仅可以避免违约人逃避责任的可能性,同时也避免了补偿悖论问题。
【关键词】归责 过失责任 严格责任 共同过失抗辩 法经济学
【基金】四川省教育厅科研项目(10SB058)
【所属期刊栏目】广东商学院学报
文献传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