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允价值在投资性房地产中的应用
2011-06-23分类号:F275.2
【部门】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
【摘要】在投资性房地产中,公允价值的测算可以采用成本法、市场法和收益法。成本法主要适用于既不产生现金流,又很少有交易案例的公益性房地产,其优点是数据可靠性强,易于理解,缺点是估值目标可能与公允价值的估值目标不一致;市场法主要适用于存在活跃房地产交易市场的区域,其优点是最体现公允价值的目标,但在实际过程中,判断与选择参照物高度依赖于专业知识和估值经验;收益法主要适用于能带来持续现金流的房地产,其优点是能体现公允价值的估值目标,并体现货币的时间价值以及风险与收益之间的关系,缺点是计算结果受未来现金流量和资本化率计算合理性的影响。
【关键词】投资性房地产 公允价值 成本法 市场法 收益法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流通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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