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法律思考
2011-01-10分类号:D922.4;F321.42
【部门】西安财经学院文法学院
【摘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是适应时代发展的产物,是农村经营体制的创新。随着我国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化,我国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为农业生产发展、农民收入提高和新农村建设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在中国经济发展过程中凸显了一定的功能。本文分析了我国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现状,探讨了我国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法律障碍,提出了破解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法律障碍的建议。
【关键词】农村合作经济组织 法律障碍 市场准入 法人类型 立法体系
【基金】西安财经学院科研基金资助项目《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法律问题与对策研究》,项目编号:10XCK22
【所属期刊栏目】商业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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