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Q之争:监管失灵与法律缺失情境下的企业行为选择
2011-09-28分类号:D922.294
【部门】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 中国政法大学法和经济学研究中心
【摘要】3Q之争已经成为中国互联网行业的经典案例。通常,所有人的行为都是个人选择的结果,而每个人的所有行为都是在局限条件约束下争取最大的利益。在目前我国互联网领域监管失灵与法律缺失、可供选择的替代性治理机制又没有建立起来的约束条件下,腾讯公司和奇虎360有足够的激励采取恶意竞争方式解决彼此之间的冲突。但对双方来说,协商解决有可能才是更优的选择。
【关键词】3Q之争 监管失灵 法律缺失 企业行为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广东商学院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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