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投资领域“对赌协议”的可执行性研究
2011-09-10分类号:D922.291.91;D923;D922.28
【部门】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
【摘要】对赌协议在我国风险投资领域已有较多表现,实践中因对赌失败所引发的执行困境时有发生。本文阐明了本土背景下的"对赌协议"产生基础在于企业的股权融资偏好行为,分析了对赌协议在不完全契约状态下表现出的射幸性特点,论证了基于企业估值调整所进行的条款安排并不违背法律所追求的公平和效率目标。在此基础上,文章认为,对赌协议的可执行问题最终需回归到对其效力的认定上。合法性、契约自由以及公司自治等原则是审视此类协议效力的重要标准。
【关键词】对赌协议 风险投资 私募投资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证券市场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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