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企业成为创新主体的动力机制、障碍与建议
2011-09-15分类号:F273.1
【部门】东北师范大学商学院
【摘要】随着创新活动的日益复杂,人们逐渐认识到,只有企业才能承担创新主体这一职责。企业家对超额利润的追求、满足企业和市场的需求以及完善的市场机制给企业作为创新主体提供了足够的动力。但由于中国处于转轨时期,创新主体发生了错位,因此需要采取措施加以纠正,主要内容有:加快要素市场的改革、进一步改革科技体制、各地区通过建立专项资金推动企业完善研发组织机构。
【关键词】企业 创新主体 动力机制
【基金】吉林省社科基金规划项目(2009A012;2011B084); 吉林省科技厅项目(20090628)
【所属期刊栏目】河北经贸大学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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