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大规模侵权问题的法经济学分析
2011-12-10分类号:D922.16;D923
【部门】东北林业大学工程技术学院 北京林业大学工学院
【摘要】现代食品生产对于科技过于依赖,而且对短期经济利益盲目追求。由于违法成本过低、政府监管不力等,导致食品大规模侵权行为频发。食品侵权行为往往表征为食品大规模侵权行为,食品大规模侵权行为受害人数众多,损害后果严重,具有隐蔽性,呈现常态化的态势。这种大规模侵权行为对传统侵权法运行模式提出了挑战,使侵权归责价值基础变迁,侵权救济制度模式发生变换。因此,对受害者的救济应由单一的侵权救济转向为综合救济,理性实现企业责任,建立行业赔偿基金,从而构建和完善多元化受害人救济制度。
【关键词】食品安全 大规模侵权 责任 救济
【基金】林业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项目,项目编号:201104007-3
【所属期刊栏目】商业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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