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学校安全立法及其制度框架
2011-08-15分类号:D922.16
【部门】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 中国政法大学应急法研究中心
【摘要】制定一部《校园安全法》是推动我国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化的关键。制定这样一部法律,必须在理论上对立法的目标、功能、模式、原则和制度框架具有清晰的认识。学校安全立法的目标和功能是为学校应急管理机制的有效、有序、有力运行提供支撑和保障。在立法模式上,应当选择制定一部适用于各级各类学校、用于调整学校突发事件应对全过程的、公私合体的统一立法。其立法原则包括实质法治原则、权力优位原则、比例原则、权责能统一原则等,而立法的制度框架应主要围绕学校应急管理中的关键机制展开,兼及学校应急管理体制和学校应急预案制度。
【关键词】学校安全 应急管理 立法 制度框架
【基金】马怀德教授主持的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研究课题攻关项目“完善学校应急管理机制研究”(项目编号:10JZD0042)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所属期刊栏目】教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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