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经管类专业经济法教学改革的探讨
2011-02-15分类号:D912.29-4
【部门】河南南阳师范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
【摘要】经管类专业的培养目标及经济法的学科性质要求经济法教学要立足于学生应用能力的培养。必须改变目前经济法教学中存在的重传授轻沟通、重理论轻应用、重形式轻创新的倾向,着眼于回归原点、回归核心、回归本体,积极开展互动式教学,改革教学和考试模式,使学生通过理论学习、实践训练获得较强的综合应用能力。
【关键词】经管类专业 经济法课程 教学改革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职教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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