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法学)研究生的培养目标与定位
2011-11-20分类号:D90-4
【部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摘要】法律硕士(法学)研究生既不同于法律硕士(非法学)研究生,也不同于法学硕士研究生,但究竟如何定位,无论是在决策层还是在实务中都比较模糊。基于当前我国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的脱节、法学教育过度扩张等现状,借鉴其他国家的法学教育和法律职业培训,根据我们调研问卷的结果,将法律硕士(法学)人才定位为高层次、精英化、专业化、实务型法律职业人才是比较符合社会需要和法学教育的内在特点的。增加法律硕士(法学)研究生这一类别有利于提升我国硕士法学教育,培养法律职业人。
【关键词】法律硕士(法学) 法律硕士(非法学) 法学硕士 法律职业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高教研究
文献传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