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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法学)研究生的培养目标与定位

2011-11-20分类号:D90-4

【作者】胡弘弘  谭中平  
【部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摘要】法律硕士(法学)研究生既不同于法律硕士(非法学)研究生,也不同于法学硕士研究生,但究竟如何定位,无论是在决策层还是在实务中都比较模糊。基于当前我国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的脱节、法学教育过度扩张等现状,借鉴其他国家的法学教育和法律职业培训,根据我们调研问卷的结果,将法律硕士(法学)人才定位为高层次、精英化、专业化、实务型法律职业人才是比较符合社会需要和法学教育的内在特点的。增加法律硕士(法学)研究生这一类别有利于提升我国硕士法学教育,培养法律职业人。
【关键词】法律硕士(法学)  法律硕士(非法学)  法学硕士  法律职业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高教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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