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块地应属国家所有
1996-03-10分类号:D922.3
【部门】吉林长春市土地管理局
【摘要】这块地应属国家所有吉林长春市土地管理局任宏雷我认为"这块地属国家还是属集体?"一案中的土地所有权应归国家。理由是:一、60年代中期,手工业社通过行政划拨方式从农村集体组织中取得的土地,其所有权属于国家。1958年1月6日国务院颁布施行的《国家建设征用...
【关键词】土地所有权 土地管理局 行政划拨 任宏 农村集体组织 农民集体所有 权属问题 城市私有房屋 破产清算 吉林长春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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