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保险合同形式的几个理论问题
1996-05-15分类号:D922.284
【部门】武汉大学保险系 主任 教授
【摘要】保险合同作为一种独立存在的客观事物,表现为一种内容和形式的统一体。如果说保险合同的内容是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协议,保险合同的形式则是他们采用的确认这种共同意思表示的载体。没有一定的保险合同形式,保险合同内容的公示性就难以表现出来并为他人所
【关键词】保险合同 合同形式 示性 保险责任 立法精神 现代保险 涉外经济合同法 缔约双方 书面协议 保险条款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保险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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