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必须有足够的偿付能力
1996-01-15分类号:D922.284
【部门】PICC濮阳市支公司
【摘要】据有关资料显示,近几年来,全国人保系统的分支机构有相当一部分自身效益不够理想,有的是明盈实亏,挂赔过多,有的帐上出现赤字。极个别机构甚至还出现了无钱支付赔款,保户不愿在当地公司投保的现象。造成这种现状的原因固然是多方面的,但最根本的问题还是偿付能力问题。偿付能力是指保险公司赔偿或给付的能力。一个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如何,直接关系到被保险人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保险
【关键词】保险事故 当地公司 保险条款 承保危险 保险费率 给付保险金 保险标的 责任准备金 保证保险 保险责任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保险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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