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论我国合作银行的名称与法律性质
1996-05-30分类号:D922.23
【部门】南京大学法学院
【摘要】再论我国合作银行的名称与法律性质南京大学法学院张理一国务院《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首次明确提出了“合作银行”的概念,规定我国的商业银行体系包括合作银行,并要求积极稳妥地发展合作银行体系。不过,《决定》并未对什么是合作银行及其法律...
【关键词】出资比例 商业银行体系 最低资本额 南京大学 《商业银行法》 企业形式 按资分配 承担义务 体制改革 法律含义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金融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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