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EPR制度的闭环供应链协调机制研究
2011-12-25分类号:F224;F270.7;F274
【部门】南京工程学院基础部 南京大学商学院
【摘要】EPR制度是以现代环境管理原则实现产品系统环境性能改善的一种制度,它要求生产者不仅要对生产过程中的污染负责,而且还要对从产品设计到消费后废弃的全过程负责。本文引入了产品回收对销量的贡献率和设计改进对回收利润的贡献率概念,通过制造商激励与零售商努力投入,建立了闭环供应链委托代理契约模型。基于该模型,制造商可以设计最优激励契约,实现自身期望利润效用的最大化;零售商通过一定的销售努力和回收努力投入(最优努力投入),可获得制造商提供的最优激励支付。从而,通过最优契约,实现闭环供应链的有效协调。
【关键词】EPR制度 激励契约 闭环供应链 协调
【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70872041); 江苏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10SJB630029); 江苏博士后科研资助基金项目(0802055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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