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草原生态补偿机制的探讨——以内蒙古锡林郭勒盟为例
2010-03-15分类号:S812
【部门】内蒙古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摘要】建立草原生态补偿机制是有效恢复草原生态环境、巩固草原生态建设成果、提高牧民收入的重要制度保障。本文以锡林郭勒盟为例,阐述了禁牧舍饲项目和"生态恢复禁牧区"项目中草原生态补偿政策的实践,剖析了我国现行草原生态补偿政策存在缺乏长效机制、政策制定不尽合理以及补偿资金投入不足的主要问题,并提出我国建立草原生态补偿机制的对策措施:①科学合理制定补偿办法;②多渠道增加草原生态补偿资金投入;③建立健全法律保障机制。
【关键词】草原生态补偿 补偿标准 法律机制
【基金】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草业高效发展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编号:2006BAD16B00); 内蒙古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建立内蒙古草原生态补偿机制的研究》(编号:07C013)
【所属期刊栏目】农业现代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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