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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证据权重法估测林火发生的可能性——以呼中林区为例

2010-02-15分类号:S762

【作者】常禹  冷文芳  贺红士  刘滨凡  
【部门】中国科学院沈阳应用生态研究所  秦皇岛职业技术学院  黑龙江省森林工程与环境保护研究所  
【摘要】以大兴安岭呼中林区为研究区,综合考虑影响林火发生的自然和人为因素,应用证据权重法,从众多的影响因素中,选取能反映地形(坡向、坡位指数)、气象(年均温、年降水量)、可燃物(1h,10h时滞地表死可燃物的载量、1h时滞地表死可燃物含水量)和人类活动(距道路的距离)等因素,分析林火发生的可能性。结果表明:呼中林区林火的发生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但研究结果对该地区森林的管理仍具有很好的指导作用,可以为森林火险区划、森林可燃物优先处理区的选择提供科学依据。应加强森林可燃物的基础研究,尤其是森林可燃物载量的时空分布规律的探讨,提高空间数据的准确性,减少不确定性,从而更好地对林火的发生作出科学的预测。
【关键词】大兴安岭  呼中  林火  证据权重法
【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30670363); 中国科学院知识创新工程重要方向项目(KZCX2-YW-444); 林业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200804001)资助
【所属期刊栏目】林业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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