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美国教师的体罚权及其法律监督
2011-03-10分类号:D971.2;DD912.1
【部门】华东理工大学法学院
【摘要】本文从实现发展人性、健全人格的教育目的角度出发,考察美国体罚权制度的内容、功能和法律监督。划定体罚权合法界限的依据是美国宪法第八修正案的"禁止残暴和不平常的处罚"、宪法第十四修正案的"正当的法律程序"。具体标准包括体罚对促使学生服从管教的必要性原则、善意原则、合理原则、最低限度的正当程序等。
【关键词】美国 体罚 教育目的 过当惩罚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比较教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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