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国内银团贷款协议中的交叉违约条款
2011-03-15分类号:D922.281;F832.4
【部门】郑州轻工业学院
【摘要】在银团贷款实践中,贷款行通常要求在银团贷款协议中规定交叉违约条款。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交叉违约本质上属于一种预期违约事件,交叉违约条款具有防范债务风险、保障贷款行在向借款人追索债务时能与其他贷款人处于同等地位的功能。但贷款行在与借款人商谈该条款的内容时,应认清缔约时的客观经济形势,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并充分考虑适用该条款可能产生的经济后果。相应地,应从债务的性质、债务不履行的主体及其性质等方面入手设定交叉违约条款的内容,以平衡贷款行与借款人的利益。
【关键词】交叉违约条款 债务风险 诚实信用原则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税务与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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