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带责任在食品安全领域的适用
2011-04-01分类号:D922.16
【部门】合肥工业大学人文经济学院
【摘要】随着《食品安全法》的出台,连带责任在食品安全领域的适用范围得以扩大。出于食品安全多元控制的需要,符合一定条件的利益相关者对食品消费者承担连带责任。在对消费者的保护和对加害人之间公平承担责任的权衡中,从加害人的主观状态入手限制连带责任的适用是必不可少的。
【关键词】食品安全 连带责任 扩张 限制
【基金】合肥工业大学2009年科学研究发展基金资助项目“食品安全民事责任研究”(项目编号:2009HGXJ0019)
【所属期刊栏目】消费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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