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 促进地方生态文明建设
2010-02-20分类号:X321
【部门】财政部预算司
【摘要】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补偿机制的建立。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加快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党的十七大报告再次强调,"实行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财税制度,建立健全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环境补偿机制"。近年来,各级财政部门大力支持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取得了可喜成效。本期专题介绍了中央财政建立健全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机制的做法及河北、山东、福建等地财政部门支持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的实践经验,敬请垂注。
【关键词】生态补偿机制 生态文明 生态环境保护 财税制度 专题介绍 中央财政 财政部门 排放强度 国家生态安全 支付机制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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