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研员职能的历史演变
2010-07-15分类号:G428
【部门】香港中文大学 香港教育研究所 香港中文大学教育行政与政策系
【摘要】作为教师专业发展的支持者,国家教育质量的保障者,教研员职能的转变引起了学者的关注。厘清教研员职能发展的历史脉络,有助于对教研员的职能定位做出正确判断。民国时期,中国社会已经出现了教学研究、指导职能,行使该职能者有视学、教育专家、校长、教师等。老解放区也存在与民国时期国民政府相似的辅导制度与教师联合会,但因缺教师、缺教材等因素,形成了以中心学校教师为主体的指导、研究群体。该群体受到上级行政部门的管理。1949年后,中国教育以老解放区的经验为基础,正式设立教学研究室,教研员在不同时期发展了不同的职能,但均受到行政力量的约束。
【关键词】教研员 教育行政 教师研究 历史演变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全球教育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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