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违反税法行为及其法律责任若干问题探讨
1996-02-21分类号:D922.22
【部门】浙江财政学校教育研究室
【摘要】根据《税收征管法》的规定和实际执行中的具体情况,作者对纳税人违反税法行为及法律责任的规定提出如下看法:恢复"漏税"范畴;税收法律责任应以经济处罚为主,监禁为辅;建立层次分明的税收法律责任体系;建立健全税款转移追索制度。
【关键词】违反税法行为 法律责任 恢复“漏税”范畴 建立税收法律责任体系 建立税款转移追索制度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当代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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