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教育公平培育的政府责任再造
2010-04-10分类号:G40
【部门】南京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摘要】公民平等权的实现有赖于教育公平,教育公平的培育需要政府责任的担当。公众对教育公平的拷问,实质是对政府责任担当的诉求。教育公平培育失当与政府责任失衡有关:即追求教育政策制订的城市化取向而忽视乡村社会的话语权、注重对教育的管制而轻视公共服务职能的履行、过分关注教育的经济理性而漠视教育的社会效益。政府责任失衡缘由三重因素:宏观方面是城乡二元思维结构的影响;中观方面是公共服务职能的缺失;微观方面是"教育产业化"的误导。教育公平培育呼唤政府责任再造,需要理顺思路,在重铸政府理念、转变政府职能、完善政策法规和引入教育问责等方面下大功夫。
【关键词】教育公平 政府责任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教育发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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