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家族非物质文化教育传承立法的基本原则
2010-10-16分类号:G122
【部门】三峡大学政法学院
【摘要】为了更好地发挥教育在土家族非物质文化传承中的作用,就有必要通过教育传承立法来提供制度保障。而土家族非物质文化教育传承立法至少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传承人教育、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相结合原则;专业教育与普及教育相结合原则;教育传承内容的可选择性与濒危土家族非物质文化优先教育传承相结合原则;原真性与可解读性相结合原则。
【关键词】土家族 非物质文化 教育传承 立法
【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民族教育与土家族非物质文化保护与传承研究(项目批准号:BMA070011)”的阶段性成果之一
【所属期刊栏目】民族教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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