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合伙制PE中GP与LP矛盾及其协调的博弈分析
2010-02-15分类号:F832.48;F224.32
【部门】北京大学经济学院 南昌工程学院经济贸易学院 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摘要】我国合伙制PE内部管理中,由于GP普遍缺乏业绩、信誉乃至财产保障,也缺乏有效的监督制度和手段,常出现LP过度干预GP的经营等不规范运作现象。针对GP与LP的这一矛盾,本文首先从GP视角运用动态博弈分析方法,探讨如何设计系列对抗性的选择期权,以在某种程度上减少LP的干预行为,提高PE经营的独立性和稳健性。然后从LP视角探讨LP如何控制GP风险,并提出设计多阶段分期动态合伙协议等建议。
【关键词】私募股权基金(PE) 有限合伙人(LP) 普通合伙人(GP) 博弈 选择期权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央财经大学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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