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合伙制风险投资机构财务治理研究——特性与现实
2010-06-01分类号:F832.48
【部门】华中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重庆教育学院经济贸易系
【摘要】有限合伙制能够适应风险投资机构的发展,特殊的财务治理是重要原因。财务控制权方面,有限合伙人负责出资但不干预决策;普通合伙人掌握财务控制权但承担无限责任,这样可以实现权责的匹配并提高风险资本的效率。有限合伙人享有对普通合伙人的财务监督权。由于不参与决策和出资比例较高,有限合伙人行使财务监督权更加独立、高效和强有力。普通合伙人能够享有比其出资比例更高的财务收益分配权,这是由普通合伙人掌握的财务控制权决定的。在我国,有限合伙制将成为风险投资机构的主流形式。但由于有限合伙人企业治理思维没有转变,普通合伙人不成熟,订立的合伙契约不完善等原因,我国有限合伙制风险投资机构的财务治理还存在诸多问题,包括有限合...
【关键词】有限合伙 风险投资 财务控制权 财务监督权 财务收益分配权
【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08BJY022)
【所属期刊栏目】生态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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