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创业板上市公司监管体系构建的思考
2010-09-16分类号:F832.1;F276.6
【部门】咸宁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博士后流动站
【摘要】我国创业板上市公司在成长性、风险性和上市标准等方面明显不同于主板上市公司,对其进行有效监管是完善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保障。在分析现有监管面临的挑战的基础上,本文提出完善我国创业板上市公司监管体系的对策:构建政府、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自律组织和社会多元化的监管框架;建立动态化的监管思路;完善监管制度;健全信息披露系统;培育企业家精神。
【关键词】上市公司监管 监管框架 上市标准 主板上市 企业家精神 自律组织 信息披露 自律监管 监管效率 市场框架
【基金】湖北省教育厅人文社科项目(立项号2010d084); 咸宁学院博士基金项目(BK0906)的阶段性成果
【所属期刊栏目】经济研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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