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行业协会在金融监管中的作用——兼评中国现行金融行业协会的缺陷与不足
2010-01-25分类号:F832
【部门】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
【摘要】文章较为详细地阐述了金融行业协会的产生、地位和作用,并指出其有非政府性、自律性、非盈利性三大法律属性。市场和政府的双重缺陷促使金融行业协会适时而生,金融行业协会的服务与监管功能、干预与调控功能和协调与自律功能也能在很大程度上弥补市场和政府的双重缺陷。但是,由于中国特殊的政治、经济体制,使得其金融行业协会缺乏独立性,也缺乏权威性,无法起到其应有的作用。今后的改革方向是,进一步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增强中国金融行业协会的独立性,建立健全相关的金融消费者组织。
【关键词】金融行业 自律组织 弥补缺陷 权威独立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上海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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