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地方政府的收支限制及反思
2010-07-15分类号:F817.12
【部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政税务学院
【摘要】20世纪后半期,美国州和地方政府发动了一场限制地方政府收支的改革浪潮,主要内容是限制财产税。具体有综合财产税率限制、特定财产税率限制、财产税征收额的限制、总收入或总支出的增长限制、财产评估值的增长限制、完全公开财产税的课征情况等。这些限制措施改变了地方政府的收入结构和地方政府服务责任的配置、带来了权力与责任向州级政府的纵向转移、削弱了地方自治;同时也启示我们:财产税作为地方政府的融资工具,既有优点也有缺点,要求我们理性对待财产税制的设计、改革和完善,要求地方政府实行健全的财政管理和稳妥的财政政策。
【关键词】地方收支限制 美国地方政府 美国财产税 中国财产税改革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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