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标题
  • 作者
  • 关键词

工商行政管理要为国合商业“四放开”服务

1992-12-26分类号:

【作者】江陆  金杰
【部门】杭州商学院 教授
【摘要】国合商业企业“四放开”,把转变政府职能和深化内部改革结合起来,把企业推向市场,使其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法人实体。应当肯定,这是推进流通体制改革,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一环。在这个过程中,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按照“政府放权、企业管严、放而有度、活而有序”的原则,适当调整政策,简化繁琐手续,提高办事效率,从以下几个方面为国合商业“四放开”服务。一、运用企业登记管理职能,为国合商业扩大经营、搞活流通,更好地发挥主渠道作用服务
【关键词】工商行政管理  企业登记管理  商业经营  商业企业  流通体制改革  市场经济体制  法人实体  解放思想  放开经营  交易秩序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商业经济与管理
文献传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