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行政管理要为国合商业“四放开”服务
1992-12-26分类号:
【部门】杭州商学院 教授
【摘要】国合商业企业“四放开”,把转变政府职能和深化内部改革结合起来,把企业推向市场,使其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法人实体。应当肯定,这是推进流通体制改革,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一环。在这个过程中,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按照“政府放权、企业管严、放而有度、活而有序”的原则,适当调整政策,简化繁琐手续,提高办事效率,从以下几个方面为国合商业“四放开”服务。一、运用企业登记管理职能,为国合商业扩大经营、搞活流通,更好地发挥主渠道作用服务
【关键词】工商行政管理 企业登记管理 商业经营 商业企业 流通体制改革 市场经济体制 法人实体 解放思想 放开经营 交易秩序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商业经济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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