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环境税暂不宜开征
2010-07-15分类号:F812.42
【部门】中山大学岭南学院
【摘要】我国财政收入水平已不低,与机动车相关的税负已不轻,而环境保护并不是我国财政支出的重点。研究发现,开征机动车环境税在目前税制下会构成重复征税,同时又不能达到改善空气质量的目的,还会降低我国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从而抑制居民消费和抵消积极财政政策效应,不利于我国经济的回升。如果为开征机动车环境税而刻意进行环境税费改革,则目前的国际经济环境还有所欠缺。因此,当前我国暂不宜开征机动车环境税。
【关键词】机动车环境税 重复征税 居民收入 预算基金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税务与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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