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转让信用证中转让行的风险防范
2010-06-10分类号:F740.4
【部门】湖南文理学院
【摘要】从表面看,转让行在转让信用证业务的操作中风险是比较小的,因为转让行并不对第二受益人承担独立的付款责任,它只在原证开证行付款后才能向第二受益人付款,所以讨论转让行的风
【关键词】可转让信用证 第二受益人 信用证业务 开证行 第一受益人 付款责任 商品检验证书 议付 交单 审单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对外经贸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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