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电力企业与政府博弈:契约机制与市场界别
2010-09-15分类号:F426.61;F426.21;F224.32
【部门】东北财经大学产业组织与企业组织研究中心 东北财经大学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院
【摘要】煤炭企业、电力企业和政府三方围绕电煤价格的争执与博弈持续不断。在交易成本理论和契约理论的框架下,通过中美两国的比较,对中国煤电纵向交易方式进行权衡与选择。研究表明:同美国一样,中国的煤电纵向交易关系应以长期契约机制为主;与美国不同,中国电煤长期契约应以市场价格调整机制为主,以降低履约风险。
【关键词】煤电关系 长期契约 市场价格契约 市场价格基准 契约治理机制
【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中国煤电关系的产业组织问题及其国际比较”(批准号:08JJD630013)
【所属期刊栏目】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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