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世佃农的经营性质与收益比较
2010-01-20分类号:F329
【部门】清华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院
【摘要】佃农为地主而劳动,其性质类似于雇农,所获报酬也与雇农工资相当,这一成说使经济解释与历史认识陷入误区。实际上,近世中国佃农已经具有较大的独立生产性质,通过人格化与市场化的渠道将家庭的、地主的、市场的不同生产要素组合起来创造财富,形成多样化的农场形态。佃农支配剩余索取权,在不确定性中获取企业家才能报酬与风险收益,其对土地与农场投入的未来收益可以通过交易变现。凡此种种,雇农都与之无缘。地权交易与租佃制度之下生产要素流转、选择与配置所推动的经济效率和土地产出,是佃农经营与小农经济活力的重要源泉。
【关键词】佃农经营 剩余索取权 雇农 收入比较 资源配置
【基金】教育部留学回国科研启动基金;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海外合作项目(70928002)成果
【所属期刊栏目】经济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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