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养生息期”林区剩余劳动力转移的对策探讨
2010-01-10分类号:F326.2
【部门】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商学院
【摘要】随着林权制度改革的推进,特别是国有林区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我国很多国有林区进入以加强保护、休养生息为主的林业建设时期,尤其是2008年,我国南方遭遇了特大雨雪冰冻灾害,林业损失惨重,部分乡(镇、街道)、林场实行封山育林,出现了大量的富余职工。本文在界定相关概念的前提下,以林区剩余劳动力的现状及特点为切入口,重点论述了转移中存在的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若干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林业 剩余劳动力 转移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调研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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