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私合作模式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的应用
2010-07-08分类号:F323.9
【部门】厦门大学公共事务学院 福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摘要】一、公私合作的优势(一)有利于增加农村基础设施的投入农村基础设施具有社会效益突出、经济效益不足的特点,由于投资回报率低,追求利润的私人资本一般不愿意介入;如果仅依靠财政投资,既不能满足农村需要,也不符合市场经济的原则。公私合作模式在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之间找到了结合点,将二者有机结合起来,能解决农村基础
【关键词】农村基础设施 私人投资 私人资本 基础设施领域 特许权协议 中央一号文件 投标人 建设效率 风险分担 合同承包
【基金】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项目(编号:200902303); 福建省教育厅社会科学重点研究项目(编号:JA09048S)研究成果
【所属期刊栏目】宏观经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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