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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地制度的变迁轨迹及其现实功用

2010-02-15分类号:F321.1

【作者】曾宪明  
【部门】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国际商务英语学院  
【摘要】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农地制度经历了三次重大变迁:从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到农民土地所有制,再到集体所有、集体统一经营制度,最后到集体所有、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每一次农地制度变迁都在不同程度上体现了公平与效率的博弈。第一次变迁所形成的农民土地所有制既促进了效率也体现了公平。第二次变迁所形成的土地集体所有、集体统一经营制度表面上看公平有余效率不足,实则是既缺乏效率也不公平。第三次变迁所形成的土地集体所有、家庭承包经营制是公平诱因与效率诱因共同作用的结果,而且农地分配、农地调整、农地流转等方面存在的矛盾和问题,本质上都是公平与效率的博弈。我国农地制度进一步变迁的方向是实现公平与效率并重。
【关键词】农地制度  变迁  公平与效率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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