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初期乡村地权流转的社会经济效应考量——以长江中下游6省为例
2010-12-15分类号:F321.1
【部门】湖北省社会科学院长江流域经济研究所
【摘要】土改结束后到集体化高潮前,土地买卖和租佃等地权交易形式仍然继续存在下来并有所发展。当时农村地权流转主要发生在普通劳动群众之间,且多数属于调剂劳力、调剂生产的性质。当然,有极少数农民因买入、出租土地而上升为新富农,也有部分农民逐渐甚至是完全失去土地。但只要存在土地买卖和租佃关系,这种现象就不可避免,不能因此否定土地买卖和租佃关系的资源配置效应。
【关键词】建国初期 土地流转 社会经济效应
【基金】国家社科基金项目(07XJL005)的阶段性成果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经济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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