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权利置换中的农用地转用指标流转问题研究
2010-11-25分类号:F301.3
【部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广西贺州学院
【摘要】宅基地权利置换,有利于农村宅基地的集约利用,在我国城镇化过程中可以有效地释放城镇建设用地的潜能。宅基地权利置换中的节余农用地转用指标的流转,有利于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能提高宅基地权利置换的绩效。在节余农用地转用指标的流转中,使用节余农用地转用指标,异地征收农地进行土地使用权出让所得净收益,全部被节余农用地所在地用于宅基地权利置换的资金平衡;或者节余农用地所在地的地方政府,不能从节余农用地转用指标的流转中基本实现宅基地权利置换的资金平衡,都会阻碍节余农用地转用指标的流转。因此,在节余农用地转用指标的流转中,需要在利益相关者之间进行利益平衡。
【关键词】节余农用地转用指标 宅基地权利置换 利益平衡 流转
【基金】广西哲学社会科学“十一.五”规划课题“广西新农村建设中的土地协调法律制度研究”(编号:08FFX003)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所属期刊栏目】农村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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