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特殊利益集团”如何影响地方政府决策——以房地产利益集团为例
2010-06-15分类号:F293.3;D625
【部门】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 中国国防大学经济研究中心
【摘要】追求地方财政收入最大化的中国地方政府,因其行为"公司化"倾向而导致其公共政策可能受到特殊利益集团"捐税"行为所左右。上述现象已经在房地产领域得到证实。在既有中央和地方关系背景下,房地产商作为中国特殊利益集团,正是利用增加地方政府财政收入这样的"捐税"行为,成功俘获了地方政府,致使中央旨在抑制房地产的宏观调控政策失败,同时,让作为"大多数"的普通民众承担双重成本。解决的方法包括加强对地方政府的监督以及"税制再改革"等。
【关键词】特殊利益集团 地方政府公司化 房地产市场
【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利益集团与社会主义法治》的阶段性成果。课题立项编号:08JA820044
【所属期刊栏目】管理世界
文献传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