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发展区农地发展权补偿标准探析——以湖北省宜昌、仙桃部分地区为例
2010-04-15分类号:F301
【部门】江西师范大学城建学院 华中农业大学土地管理学院 江西财经大学旅游与城市管理学院
【摘要】主体功能分区实际上就是针对我国国土开发适宜性评价而进行的空间区域划分,主体功能区划中的限制开发区采取差异化农地保护政策,限制了不符合区域内主体功能要求的土地开发,这必然导致区内可实现的农地产权价值减少,需要给予产权人土地价值补偿。本文提出了限制开发区农地发展权补偿的概念,尝试以资产定价理论(CAPM)为基础采用条件价值评估法(CVM)构建了限制开发区农地发展权补偿标准模型,并以宜昌、仙桃等地部分地区为研究区域对补偿标准进行了实证分析。研究结果表明:①农地发展权价值是农地价值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是城郊而且整个区域农地发展权价值总额都可能大于区内农地农业用途总价值。研究区域内农地发展权总价值为15...
【关键词】资产定价理论(CAPM) 条件价值评估法(CVM) 农地发展权 补偿标准 限制发展区
【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农地城市流转中不同利益集团福利变化测度与福利均衡研究”(编号:70773047);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主体功能区划框架下农田生态环境补偿制度设计及效应-“两型社会”试验区的实证研究”(编号:09CJY021);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农地保障功能区域差异下土地承包经营权权能拓展与合理限制研究”(编号:09CJY054); 国土资源部课题:“武汉;长株潭“两型社会”试验区土地政策研究”;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2007年度青年基金项目:“农地生态补偿机制与政策研究”(编号:07JC790034)
【所属期刊栏目】资源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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