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农田“多划后占”的障碍
2010-03-31分类号:F301
【部门】湖北省武汉市土地规划设计研究院
【摘要】《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51号文)提出:"基本农田保护区划定中,可以多划一定比例的基本农田,用于规划期内补划不易确定具体范围的建设项目占用基本农田,包括难以确定用地范围的交通、水利等线性工程用
【关键词】国土资源 县乡级 用地范围 工程用地 土地复垦费 建设项目 线性工程 机动指标 等线性 土地利用规划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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