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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企改革的几个问题

2010-06-08分类号:F276.1

【作者】何伟  
【部门】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  
【摘要】央企能否经营房地产不应以主业和非主业来分。应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决定,将国有经济控制的行业和领域锁定在"三个行业和两类重要骨干企业"。国企应"为社会提供重要公共产品和服务",而不是"保值增值"。国企应退出竞争领域,不与民企争利。
【关键词】主业和非主业  国有经济定位  保值增值  历史唯物主义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开放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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