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社会保险纵横谈
1995-06-15分类号:F845.16
【部门】安徽大学经济学院
【摘要】根据1949年的基本法,提高社会福利成为战后德国政府的最基本任务之一。从此,德国颁布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确立了一整套社会福利制度,健全了各种类型的社会福利机构。这样,德国就建立并完善了一个融社会保险、社会照顾和社会救济为一体的社会福利体系。它几乎包罗了人的生、老、病、残、死以及教育和医疗等每一个环节,这无疑大大促进了德国社会福利事业的发展。1993年,德国社会福利费用开支几乎占了国民生产总值的三分之一。按此比率,德国已是西方国家中社会福利事业最为发达的国家。德国社会福利制度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内容:1.社会补助。它保证德国公民在无法通
【关键词】社会福利 医疗保险 养老金制度 保者 事故保险 农民养老保险 工伤保险 提前退休 社会救济 费用开支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保险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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