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无形资产信息披露现状研究
2010-05-15分类号:F275
【部门】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
【摘要】由于我国上市公司无形资产信息披露制度是"有原则,无细则",制度的缺失导致上市公司以知识产权为核心的无形资产信息的披露良莠不一。研究显示,一些被政府部门认定的知识产权示范或优势的上市公司,在2008年度报告中却没有披露任何知识产权信息,而且上市公司临时报告中的无形资产信息披露也不容乐观。公众投资者对于上市公司的无形资产信息获取处于严重的不对称状态,上市公司无形资产的信息披露制度建设任重道远。
【关键词】上市公司 知识产权 无形资产 信息披露 不对称
【基金】2009年广东省知识产权研究会软件学计划研究项目“上市公司知识产权(无形资产)信息披露制度研究”的第二部分
【所属期刊栏目】贵州财经学院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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