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再保险业务的几点思考
1995-06-15分类号:F842.4
【部门】武汉大学保险系
【摘要】大力发展再保险业务,建立我国国内再保险市场,已是我国保险理论界与实务界的共识。笔者认为,开展我国国内再保险业务应从两个方面着手:一是再保险市场的主体要逐步到位,二是再保险业务的办理要按循序渐进的方式铺开。 一、逐步建立再保险的组织机构体系 建立和完善再保险的组织机构体系,是建立我国再保险市场的一项基础工程。一个规范、完善的再保险市场,必须有一个配套的再保险组织机构体系。这项工程的实施,可以从下述六个方面来进行:
【关键词】再保险业务 再保险市场 保险经纪人 国内保险业 分保 组织机构 劳合社 承保能力 临时再保险 风险分散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保险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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