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刍议寿险自杀条款的责任标准

1995-03-15分类号:F842

【作者】汪海波
【部门】PICC济宁市分公司
【摘要】我国现行的寿险条款把自杀列为除外责任,是为了避免蓄意自杀者通过投保死亡保险图谋保险金,从而滋长道德危险或出现逆选择,影响保险人的经营核算。而自杀是组成死亡率的各个因素之一,自杀死亡可以通过据以计算保险费的死亡表来体现。确定自杀条款的责任标准在于保险受益人或被保险人遗族的利益。
【关键词】责任标准  自杀条款  保险受益人  逆选择  死亡保险  保险责任范围  自杀者  自杀死亡  除外责任  失足落水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保险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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