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会计与税务处理差异分析(下)
2010-12-01分类号:F275
【部门】江苏国瑞兴光税务咨询有限公司 江苏国瑞兴光税务师事务所
【摘要】三、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的原则规定(一)税法关于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的一般要求1.与生产经营有关。纳税人可扣除的费用从性质和根源上必须与取得的应税收入相关,因此,纳税人支付给对方的手续费及佣金也必须是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
【关键词】差异分析 支出税 佣金率 原保险合同 应税收入 纳税调整 收入金额 应纳税所得额 退保金 经济活动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财务与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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