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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会计与税务处理差异分析(下)

2010-12-01分类号:F275

【作者】高允斌  吴明泉  
【部门】江苏国瑞兴光税务咨询有限公司  江苏国瑞兴光税务师事务所  
【摘要】三、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的原则规定(一)税法关于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的一般要求1.与生产经营有关。纳税人可扣除的费用从性质和根源上必须与取得的应税收入相关,因此,纳税人支付给对方的手续费及佣金也必须是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
【关键词】差异分析  支出税  佣金率  原保险合同  应税收入  纳税调整  收入金额  应纳税所得额  退保金  经济活动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财务与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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